您好,欢迎进入荣成超汇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

联系我们:0631-7393999

在线客服
客服热线
0631-7393999
客服组:
在线客服
QQ:
服务时间:
8:00 - 19:30

版权所有:荣成超汇海洋食品有限公司

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威海       后台管理

鲁ICP备17049453号-1

 

友情链接:

销售热线:13666311607

销售一部:13616313451

销售二部:13563105999

 

地址:威海市荣成石岛工业园龙跃路589号

联系电话:0631-7393999

招聘热线:18266315888

 

 

新闻动态

一家集海洋捕捞、水产品加工与销售、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水产企业

>
>
我市出台《威海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管理办法》
公司新闻
行业动态

我市出台《威海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管理办法》

分类:
公司新闻
来源:
2018/03/02 09:56
浏览量

 

12月28日,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威海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情况。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市财政局,对项目申报、立项、监督检查、年度考核、验收等进行了详细介绍。

今年6月份,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。中央财政将在3年示范期内,对我市给予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,统筹用于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库中项目建设。

结合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特色和优势,我市确立以推进海洋生物、海洋高端装备产业的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为重点,探索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,强化企业创新主体,优化创新创业生态,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体系。

《管理办法》指出,项目申报必须同时满足七个条件并提供十项证明材料。其中,七个条件包括在威海注册和协作单位在国内注册、项目申报单位和协作单位管理规范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实施周期在3年以内、符合专项资金支持领域、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、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的不良记录;十项证明材料包括实施方案、绩效目标考核表、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、立项(审批、核准或备案)、用地(用海)、规划(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工程规划许可证)、环评等证明文件,覆盖项目全部投资的资金证明材料。

关于专项资金的分配与拨付,日前,我市已经下发了《威海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明确了3亿补助资金的支持范围、支持额度和扶持方式。根据《管理办法》,各区市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,具体落实好项目定期报告制度、绩效考核制度、现场督导检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也可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管理咨询、跟踪问效、绩效考核的技术支撑。项目完成1个月内,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,各区市海洋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初审合格后,报市海洋与渔业局、财政局组织验收。